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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隻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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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秘密的道 超越邏輯能考慮的 就連自己也無法被理解

亂彈阿翔_完美落地

耶穌又對眾人說:我是世界的光。跟從我的,就不在黑暗裡走, 必要得著生命的光。 對於我來說,若我身在黑暗裡,哪裡有光,我就會往那裡去。一旦我置身於光之中,我即成為光的一部分,廣義的層面來說,我就是光。這時我不需要再尋求-但其實我就是要說「跟從」這個詞-光,如果我仍必須尋求光,我必定仍然處於某個程度的黑暗中。(我清楚殊勝之上仍有更殊勝,是無斷精進,並非將自身被光照亮的部分當作是自己的光) 崇拜,不只是眼睛所見到對於偶像的敬拜,我更關注的是心的態度。教會裡,不設立耶穌的像(天主教裡卻有聖母瑪利亞的像),只在講台中央設置一個「象徵性」的十字架(我暫且不去思考過去西方藝文史所留下的各種著名的有關耶穌、聖母及聖經故事的作品,那些作品在人們潛意識中深深烙印對於基督、上帝形象的現象,是龐大且複雜的交織),或許用來做為建築的美學,或許-也就是我在意的-做為讓人們仍然在視覺、大腦的想像、心理的踏實感上而建立的依賴,真正的崇拜是發生在心裡的。金剛經裡法身非相分第二十六裡的偈言「若以色見我,以聲音求我,是人行邪道,不能見如來」說得更透徹,要成為光,必須是心對心的自然運行。我不否認這樣的情況是信仰過程中必須發生的,必須被經歷的,但確實也不能等於整個過程,那個崇拜必須過去,必須轉化,若持續崇拜,轉化就不會深刻地發生在自己身上。當崇拜從焦點中被移走了,自己的主體就顯現了(也就是成為光的一部份)。